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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明纪 以知促行 省检察院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5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一)》等相关要求,对省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纪律锤炼过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

  ➤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抓好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齐心协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 要坚持统分结合,强化督导推动,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专班职责,紧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4/t20240418_64229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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