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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家在贵州省盘州市的阿明没想到,每月向前妻支付抚养费抚养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阿明和阿兰于2010年登记结婚,两人于次年收养了一名女孩小青。2015年,阿兰生下女儿小花。2017年,因夫妻感情破裂,阿兰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小青和小花均归阿兰抚养,阿明每月须支付抚养费至两个孩子成年;双方在婚内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阿明所有,阿明须支付阿兰15万余元房屋补偿费。双方在阿兰老家修建的一套农用住房,由于没有权属证明,法院没有作出分割处置。

  离婚后,亲戚之间关于小花与阿明长得一点也不像的议论让阿明渐渐心生疑窦。在要求阿兰带小花去做亲子鉴定遭到拒绝后,阿明前往医院,经过多次体检证实,自己的精子存活率为零,这意味着,阿明天生没有生育功能。

  得知真相后,2021年,阿明向法院起诉,要求阿兰承担精神损失费并返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阿兰返还阿明前期支付的小花的抚养费,今后也不再支付小花的抚养费,并判令阿兰支付阿明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2022年,阿明就离婚案件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对婚内财产重新分割,变更小花的姓名,要求判令老家农用住房归自己所有,并主张婚姻存续期间还存在共同债务需要阿兰共同分担。法院认为,该案已过申请再审期限,阿明的各项主张可以依据新的证据另行起诉,遂裁定驳回了阿明的再审申请。

  2023年3月,阿明到盘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她给我戴了‘绿帽子’,还骗我抚养娃娃多年,太欺负人了,如果得不到公正处理,我会让她家破人亡!”阿明的情绪十分激动。

  盘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该赔给他的我都给了,他不停恐吓威胁我,又在外面说我闲话,这日子没法过了……”阿兰向检察官哭诉道。她也承认了小花非阿明亲生,在老家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至此,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阿兰在与阿明的婚姻中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原离婚判决一定程度上所依据的亲子关系也不存在,阿明请求法院再审的诉求合理合法。但同时,检察官也认为,双方已经有了引发恶性事件的苗头,仅仅向法院发出一纸再审检察建议,未必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另外,阿明关于未分割处置的房屋、共同债务、孩子姓名变更等诉求还需要其另行起诉解决,增加了其维权成本。如果能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将会更好地实现当事人诉求,避免双方陷入讼累。

  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检察官先后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20余次的面谈沟通和电话联系,通过不厌其烦地开导、解释,终于让双方达成了共识。在检察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债务、损失赔偿、孩子姓名变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因和阿兰的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阿明也向检察院撤回了监督申请。

  “现在我的生活恢复了平静,不用在痛苦中煎熬了,你们为了我的案子费心了。”日前,承办检察官在开展案件回访时,阿明向检察机关表达了真诚的感谢。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4/t20240417_1615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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