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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洛宁:197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工资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接到该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已经收到所欠197名农民工工资剩余款169万余元,并感谢检察官在办案中的全力调解,他们代表这197名农民工对检察机关再次致谢。听到这里,办案检察官如释重负,始终牵挂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1月11日,洛宁县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李某是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9月,该公司和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某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在2022年6月顺利完工。经结算,李某拖欠该工程197名施工人员工资,共计624万余元。其间,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向李某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按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可是,李某对此置之不理。

  

  2023年12月,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至县公安局。12月13日,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今年1月4日,李某被刑事拘留。1月8日,李某通过抵押建成的四套商品房,抵顶工资100余万元,其余所欠款项暂时签订了支付协议。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称欠款并不是他不想给,而是项目甲方没有通过项目工程审计,剩余施工款没有付给他,他没有能力兑付。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李某家属表示愿意积极多方筹资,兑付欠薪资金。

  

  洛宁县检察院还与当地住建局沟通协调,住建局同意启动监管的备用资金。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截至1月17日,该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共计支付农民工工资455万余元。

  

  前不久,李某家属经过多方筹措,将剩余的169万余元全部打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截至目前,169万余元已全部发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至此,李某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该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李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还在继续侦查阶段。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404/t20240417_64199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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