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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推进综合司法保护促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做好帮教考察“后半篇文章”

  湖北郧西:推进综合司法保护促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张艳)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意味着结束,做好帮教、考察的“后半篇文章”十分重要。“这半年,我在学校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感觉到生活的意义,也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之前行为的错误。”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王某宣告不起诉决定,王某感慨帮教工作让他发生了转变。

  2023年7月,王某偶然结识李某,从其口中得知出借电话卡可以赚钱,便向同学借来十余张电话卡出售给李某,从中获利1000余元。这些电话卡被李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移送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平时对其管教较少,他在社会“朋友”那里获得了“温暖与帮助”,一时被引诱,实施了犯罪。而且王某刚刚结束高考,即将步入大学。考虑到王某系未成年人且为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该院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干警参加会议。经讨论,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该院遂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

  针对王某的家庭情况,郧西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对王某开展个性化帮教,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关注孩子的家庭教育,帮助王某和父母构建融洽的家庭关系。在王某前往外地上大学后,办案检察官也通过电话回访、定期谈心谈话等方式,随时了解王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其跟进帮教。

  “谢谢检察官给了我这次机会,让我有机会迈入大学校园。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考验期内,王某按时向检察官提交思想汇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顺利完成了考察规定的各项内容。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wcnrjc/202404/t20240418_6520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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