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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七色花”护弃婴回家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你好呀!”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七色花”未检团队的检察官,视频连线了远在安徽的丢丢(化名)一家。快1岁的丢丢对着镜头,手舞足蹈,不停地咧嘴笑。

  看着可爱快乐的小丢丢,还有其和家人团圆的画面,检察官们不禁感慨万千。2023年3月,小美(化名,16岁)意外怀孕。与男友分手后,她瞒着家人在家中偷偷产下丢丢,后因无知、恐惧而将其遗弃。幸运的是,路人发现了丢丢并报警。在医护人员的紧急抢救下,丢丢转危为安。

  因小美一家的弃养,丢丢被“丢”在医院3个多月,后被送往福利院临时照护。2023年9月,鄞州区检察院受理了小美涉嫌遗弃罪一案。经深入了解,小美一家弃养并非漠视骨肉亲情,小美也因此事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有自残倾向。

  考虑到小美的精神状态不稳定,检察官多次会见小美,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小美逐渐打开心扉,在看到孩子的照片与视频后,更是愧疚得流下眼泪。最终,该院对小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美也决定承担起母亲的职责。这一决定得到了小美家人的支持。

  小美有了抚养意愿,能否履行好监护职责呢?围绕要不要对小美附条件不撤销监护权这一问题,鄞州区检察院举行不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社工等参加。在听证会上,小美及其母亲作出了“会用心照料孩子”的承诺。听证员一致认为,可以对小美作附条件不撤销监护权处理,设置9个月的监护考察期予以监督评估,并为小美提供每月一次的家庭教育指导。

  考虑到小美家庭经济困难,结清医院救治费和福利院照护费都成问题,鄞州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跨区域、跨机构救助,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为小美一家减轻了费用负担。同时,该院还跨区域支持小美对孩子生父提起追索抚养费的民事诉讼。目前,外省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孩子生父每月支付抚养费约2000元,至丢丢18周岁为止。丢丢也离开福利院,回到了妈妈家中。

  丢丢回家后,鄞州区检察院多次派员至小美家探望,还组建了监护考察微信群,了解孩子近况。在家人照料和检察官、司法社工等的关护下,丢丢正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记者蒋杰 通讯员蒋健芳 张文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wcnrjc/202404/t20240418_652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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