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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建立海洋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树合 白树文)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联合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建立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该机制要求,三地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海域共治,建立健全联络协调、司法协助、案例研讨、理论调研、数字法治、普法宣传、人才培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机制,共促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该机制还要求,联动建设高水平“平安海洋”,凝聚跨区域司法保护的更大合力,联动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加强海洋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4/t20240420_652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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