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紧扣“三项举措”提升选人用人精准度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着眼全旗干部队伍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牢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紧扣三项举措,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精准度。
坚持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尺”。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坚持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表、析其里,抓住选人用人关键环节。通过综合运用班子研判、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党委(党组)推荐、干部调研等多种方式,既关注单位政治素质测评结果,也充分听取同事和群众的评价,全面掌握干部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解决复杂问题中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以及在急难险重任务、应对重大考验中的工作实绩。找准干部重要行为特征,客观全面精准识别干部,对于政治上不达标的干部,坚决取消其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资格。
聚焦精准识别,用好选人用人“数据库”。结合干部调整、职级晋升等工作,及时更新各类基础性数据资料,如科级干部花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空缺岗位表等。利用公务员信息库人员筛选、统计等功能,对全旗领导干部进行信息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精准化运用,通过信息化手段为领导干部进行“全景扫描”,为干部选任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常态化开展干部调研,精准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干部,建立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动态后备干部库,为旗委选人用人提供充盈的“源头活水”。
突出选用监督,筑牢选人用人“防护网”。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程监督,坚决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按照“一人一表”的原则,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签字负责制”,确保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将档案存疑干部挡在门外,坚决防止干部选任程序简化、变通等问题发生。健全完善干部工作监督渠道,做好举报受理工作,严把干部任前公示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对在干部选任纪实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泄密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委组织部姚庆)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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