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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健全“三项机制” 强化干部人事档案全过程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锡林浩特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着力在干部档案全过程管理上下功夫,健全干部档案全周期收集、常态化审核、规范化转递机制,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健全干部档案全周期收集机制。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对接收的新考录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军转(复员)安置人员等档案材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履历,自传和思想,考核鉴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政审、审计和审核,党团,表彰奖励等10个方面建立干部档案,每年采取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集中收集和专门收集的“四收”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收集干部档案有关材料,全周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归档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档案材料不全的不归档、不符合档案整理审核要求的不归档,对收集的材料及时进行分类编号、数字化扫描、装订、入库,确保干部档案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

  健全干部档案常态化审核机制。做好专项审核,采取初审、复审和终审“三步审核”模式,即档案管理员对干部档案有关信息进行初审,按照规定制作档案专项审核任免表和认定表,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主任进行复审无误后,交分管副部长进行终审并签字盖章后存入干部本人档案,提升专项审核质效。做好任前审核,建立“预审+复审+终审”制度,即档案中心预审、动议股室复审、考察组终审,确保干部档案审核的准确性。做好日常审核,按照“随收随审,随审随归”的要求,对入档材料的形成时间、材料制式、真实性等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同时,开展干部档案“常态化自查”“专项复核”等专项审核活动,持续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体检”,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健全干部档案规范化转递机制。干部人事档案中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发生的变化,及时对相关干部档案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和整理,材料不齐全的及时补充完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转递至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进行管理;对辞职、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干部,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及时将其档案转递至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干部死亡5年后,将其人事档案移交给市档案史志馆进行管理保存。在转递过程中,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建立健全档案转递、移交等台账,明确责任人员,严格履行转递程序,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等转递手续,通过机要交通邮寄或专人送取,全面掌握每卷干部档案的“来龙去脉”,保障干部档案接收转递规范严谨。(锡林浩特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王伟]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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