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 重庆十五条举措邀你留渝来渝就业创业
十五条举措>>>
■大力拓展市场化岗位
■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
■支持青年多渠道灵活就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提升青年就业能力
■扩大青年见习规模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开放优秀人才招聘“绿色通道”
■加强青年安居保障
■提供户籍入学就医等服务
■培育多元就业载体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维护就业合法权益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4月1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更好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拓展市场化岗位、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支持青年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扩大青年见习规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15条具体举措,明确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30万人以上(其中,市外来渝5万人以上)。2025—2027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年均40万人以上(其中,市外来渝年均6万人以上)。4年累计促进150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努力让重庆成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西部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城。
每年提供优质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
《行动计划》从创造优质就业岗位、持续强化就业政策、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优化就业发展环境四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
在创造优质就业岗位方面,《行动计划》明确,要大力拓展市场化岗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每年提供优质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对接重大项目开工用工需求,每年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
同时,要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加大国有企业空缺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每年提供国有企业岗位1万个左右。每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岗位1.6万个左右,提供基层就业岗位6000个左右。要支持新职业和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每年创造灵活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
每年募集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12万个
在持续强化就业政策方面,《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具体来讲,将对市内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参保1年以上的,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对毕业年度市外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参保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市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渝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对离校5年内未就业市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渝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与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行动计划》提出,要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实施青年群体技能培训专项计划,年均培训3万人次以上,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同时,扩大青年见习规模,围绕产业紧缺用工需求,每年募集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12万个。对组织见习的基地,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补贴12个月。
首次来渝求职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
《行动计划》要求,要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比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每年举办招聘活动6000场次以上。并且,通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绿色通道”引才、专项招聘等方式灵活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行动计划》中明确,要加强青年安居保障。对首次来渝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不超过14天。在渝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公租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县向辖区引进的青年人才,按月发放安家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市级财政按规定对相应区县给予最高不超过每人5万元补助。
此外,还将提供户籍入学就医等服务。在渝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实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和计划”项目,每年服务青年5万人次以上。
每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1万个免费创业工位
在优化就业发展环境方面,《行动计划》还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
如,培育多元就业载体。在商圈、网红打卡点、大学城等青年聚集区域、活跃区域打造青年就业驿站,提供就业和人才政策咨询、优质岗位发布、合伙人招募等服务。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建设“渝悦青年就业社区”,吸引知名企业入驻。
同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广“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每年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1万个免费创业工位。特别对首次在渝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并带动就业,可享受最高每户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渝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4856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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