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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察监督助推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马会平 王丽坤)日前,青海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服务打造生态安全屏障新高地、着力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重点任务,坚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青海检察工作的优先方向,切实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践助推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

  《意见》指出,要推动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办理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农田污水、工业废弃物等造成水污染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修复,及黑河、疏勒河、大通河、布哈河等流域源头区整体保护的监督力度,推动自然保护地矿业权和中小水电有序退出,助力巩固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青海湖景区水体、湿地、植被、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青海湖野生鸟类栖息地和迁徙地的公益司法保护力度,推动以绿色发展改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意见》强调,要探索构建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助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依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机制,找准服务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切入点,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办理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中的公益损害案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4/t20240414_651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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