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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县: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如何做到社矫经营两不误 

  湖北随县: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为社区矫正对象照亮了回归路。”近日,湖北省随县检察院深入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监督活动,积极落实社矫对象保护措施,刚柔并济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得到湖北省人大代表、随县吴山镇党委书记何佑鹏的高度认可。

  石材厂有了“主心骨”

  “小何已正式来我所报到了,目前正在做修复进出矿山的道路、改造电力设施等石材开采前的相关附属工作。”日前,随县社区矫正部门打来电话向随县检察院反馈社区矫正对象小何的近况。

  2023年6月,该院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小何因工作变动欲将社区矫正执行地由浙江某地申请变更至随县。在与该县司法局磋商沟通后,随县检察院启动同步监督程序。

  该院经调查了解到,小何因犯非法采矿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现在浙江某地接受社区矫正,罚金刑已执行完毕。社区矫正期间,小何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未发生脱管、漏管等情况。

  随州某公司于2022年6月向小何下发聘书,聘任其担任该公司矿长一职,聘期三年。该公司正常投产后,能吸纳400余人就业,年均纳税额1000余万元,公司开工在即,急需小何前来主持矿长工作。小何因尚在社区矫正期间,浙江、随县两地相隔千里,经常性跨省市县审批不利于工作开展,遂申请将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至随县。

  该院综合考虑小何犯罪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社区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以及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的必要性等情况,向随县司法局提出建议同意接收小何入矫的检察意见,被采纳。

  “家里经济来源保住了”

  “我终于可以边工作边接受社区矫正了,家里经济来源保住了,孩子看病上学也有着落了,我一定认真接受监管,积极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随县检察院检察官收到社区矫正对象小波发来的短信。

  2023年7月,该院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摸排时,发现新入矫的小波因工作原因无法落实常规矫正措施。

  该院副检察长彭毅联合该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到小波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及其供职的公司实地走访调查。

  经查,小波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缓刑,并实行社区矫正。早在判决宣告前,小波已入职某公司,从事生猪饲养和设备维修工作。根据该公司规章制度及生物安全防控需要,养殖基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三个月才能外出休息一次,外出返厂的员工需经多次消毒、隔离之后才能回归工作岗位。公司负责人表示,小波自入职以来,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在公司表现良好。

  而小波家中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长子自幼患有血液病,至今已花费医疗费30余万元,20余万元来自借款。为减轻家庭负担,小波妻子带着幼女借住在务工所在的随州某工厂内,全家非常需要小波这份工作,但其工作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冲突,这让小波苦恼不已。

  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进行会商,建议县司法局充分考虑小波工作和家庭实际困难,制定个别化矫正措施,请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协助落实小波矫正期间监管责任,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最终,随县司法局按程序批准小波免除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的义务,并制定了五条个别化矫正措施,既能让他安心工作,又有效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车间生产线复工

  “公司有订单了,我们又可以回来工作了,家庭生活也有了保障……”工人小花满心欢喜地说。时隔两个月,当检察官再次走进随州某公司,落满灰尘的操作间已焕然一新,数十名工人正在有条不紊地工作。

  小花所在工厂的法定代表人韩某,系东莞某公司和随州某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因经济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被法院判处缓刑。受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两家公司订单急剧下滑,员工仅剩20余人,随州某公司因无订单,员工已放假一个月,处于半停产状态,且以该公司厂房作抵押的200万元贷款尚未清偿,公司发展面临严峻危机。

  因韩某有违法前科,且原案矛盾尚未得到妥善化解,根据随县检察院出台的《随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社区矫正机构商请随县检察院同步监督。

  在核实了韩某的相关情况后,随县检察院邀请社区矫正机构、村委会、该县营商办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从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和矫正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考虑,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韩某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的申请,并对韩某外出期间的有效监管和社会矛盾化解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该院随后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建议批准韩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的书面监督意见。社区矫正机构采纳了该监督意见,并为韩某制定了详细的个性化矫正方案。

  韩某外出期间自觉接受监管,未出现违法情形。两地公司的联动生产经营,不仅使随州工厂生产线重新开工,还为当地20余名工人提供了稳定工作。

  “有了你们的依法处理,我白手起家创办的企业才能够继续存活下去啊!”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韩某由衷地感激道。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王茜梓 周雨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jsjc/202404/t20240415_651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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