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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武:汇聚各方力量参与专门学校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郭良坤 李虎)近日,首批62名被检察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入山东省首家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学校——成武县安骥学校就读,开启了新的学习之路。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趋势,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影响。“我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专门学校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专门教育矫治学校建设及运行工作,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体系。”成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臣介绍说。

  建校之初,成武县检察院积极跟进县委工作部署,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专门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成武县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同时,该院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有严重不良行为及涉罪未成年人情况开展调研,建立数据库,为精准开展帮教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为更好地汇聚社会力量,该院坚持“多维”融合,合力找准“最优解”。该院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推动检察办案、犯罪预防、保护救助与矫治教育职能有效衔接;与教育、妇联、民政、关工委等部门会签《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实现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全覆盖;推动组建“检察官+专门学校指导员+N”帮教小组,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未检团队评估,健全社会化帮教模式。

  为了提升矫治教育质效,该院协助校方为在校学生建立台账,向学校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推动矫治教育规范运行;主动介入重点学生矫治,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逐人分析成长背景、罪错原因等,制定“一人一策”方案,联合学校全力做好帮教工作;助力丰富教育课程,推动开展家长学堂、大数据帮教矫治等活动,检察干警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同上法治课,提升“法德共治”教育质量;推进入读、离校环节管理,制定《检察机关建议未成年人入读专门学校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送读的主体、对象、流程;明确学生离校程序、评估标准,建立离校帮教机制,为离校学生提供思想教育和行为指导,做好矫治教育“后半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wcnrjc/202404/t20240412_651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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