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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向私利“香饽饽”说“不”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公生明,廉生威。”这句古人的智慧结晶,至今仍可作为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深化党纪学习,坚守廉洁自律,不仅是对个人品质的考验,更是对党员干部职责的担当。

  近年来,我们党在纪律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2.6万件,其中立案中管干部87人,厅局级干部3456人。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心存侥幸,将党纪国法视为“纸老虎”,对私利“香饽饽”垂涎三尺。近期,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公车油卡专项监督中查处了16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立案查处9人。这些案例如同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任何对党纪国法的淡漠与无知,都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保持警醒,深化党纪学习,将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面对各种诱惑,要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向私利“香饽饽”说“不”。

  深化党纪学习,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日常工作中,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汲取教训,坚决抵制私欲诱惑,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

  王洁(蒙自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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