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大力推动机关内设纪检机构能力建设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监督职能的延伸,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立足岗位职责、积极探索创新,从加强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入手,在建强队伍、贯通融合等方面发力,补齐短板、擦亮“探头”,推动机关内设纪检机构能力强起来、工作实起来,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聚焦职能职责,厘清“责任田”。为解决内设纪检机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厅党组从领导体制、监督职能、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厅机关纪委8项职责、纪委书记8项职责、纪检委员7项职责,印发厅机关纪委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多项制度,强化厅机关纪委职能。同时,督促指导厅机关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进一步厘清厅直单位纪委职责,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压实监督责任。
聚焦队伍建设,搞好“传帮带”。积极督促厅党组建强内设纪委队伍,推动健全厅机关纪委机构,增设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等岗位。督促配强配齐队伍,选配10名政治强、敢担当的纪检干部,选配厅直各支部纪检委员66名,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同时,为解决内设纪检机构干部业务不熟、能力不强等问题,举办纪检业务研讨班、支部纪检委员培训班,安排内设纪检机构干部跟班学习、借调办案,提升履职能力。
聚焦协同贯通,树牢“一盘棋”。强化协同监督,与厅机关纪委建立定期沟通联系、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交、案件领办合办、业务指导督导等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贯通融合。两年来,围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财经制度执行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6个,发出通报17份;共同编印《近年来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纪律教育13次,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坚守底线。(罗华)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pzgj/202404/t20240410_1040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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