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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从天而降,竟是“李鬼”栽赃嫁祸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莫名其妙被罚款,还因欠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幸,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错误的行政裁判和行政处罚分别被纠正和撤销。

  “第一次见到何某时,他满脸愁容:银行卡莫名被冻结、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担心影响孩子高考录取……”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泉泉说。

  这起案件还得从6年前说起。2018年的一天,何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突然被冻结,去银行查询后被告知,他有3万元的违法运营罚款未缴纳。何某一头雾水:自己从未有过违法行为,何来的行政处罚呢?于是,他赶紧向执行法院、行政机关提出异议,这才明白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早在2016年8月2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何某违法从事载客业务,对其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2018年10月29日,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何某履行义务并冻结了其相关银行账户。

  面对从天而降的处罚,2019年12月31日,何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以“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无奈之下,何某向盐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张泉泉马上对何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行政执法卷宗、法院审理材料、执行材料等进行了初步审查,发现何某的驾驶证曾经补办过,新旧证照片明显不是同一个人,且何某提供了能够证明案发期间他不在深圳的高铁车票等证据。

  随后,承办检察官前往车管所调取了何某的驾驶证、补证及车辆行驶证等档案材料。经认真比对,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很可能存在案外人冒用何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证件遗失补办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办理了驾驶证,再用这张驾驶证,把违法运营的事嫁祸给何某的情形。

  事实果真如此吗?盐田区检察院继续深入挖掘证据,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随后,盐田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一方面,向有关单位纪检组移送了违纪线索,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得到了处理;另一方面,将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督促法院解除对何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2021年11月24日,经盐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王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盐田区检察院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消除该案对何某工作和生活的不良影响。2021年12月9日,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对错误的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依法予以纠正。2022年5月5日,法院撤销准予执行裁定,解除对何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何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此外,盐田区检察院还督促交通运输部门撤销对何某的行政处罚决定,改为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4/t20240403_1612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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