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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松江发布网络直播自媒体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松江检察

  

  网络直播需引导

  

  

  

  近年来,网络直播以其内容和形式的直观性、即时性和互动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迭代升级,网络直播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同时,网络直播行为存在内容生态不良、充值打赏失范、商业营销混乱等问题,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本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促进本区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深入本区5808直播电商产业园区进行走访调研,开展交流座谈。

  

  多方联动提建议

  

  

  

  位于G60科创走廊的洞泾镇5808直播电商产业园区近两年乘势而上,成为直播达人的孵化基地,并不断推动本区直播行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会上,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认真听取园区代表、自媒体代表的意见与需求,对自媒体网络直播行为法律风险防控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园区代表、自媒体代表送达《松江区网络直播自媒体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来规范

  

  

  

  《自律公约》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明确了从事网络直播行为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网络直播行为的自律义务,营造良好网络生态。自律义务包含确保网络直播行为合法、 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网络直播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直播吸引流量行为等。园区将在日后签约新入自媒体主播时同步送达《自律公约》,及时引导本区网络直播自媒体树立合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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