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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检二分院:发挥监督职能规范海洋渔业生产秩序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临高县行政执法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并与两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围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线索,经调查分析证实,临高县存在对渔船非法出海捕捞、渔民大量使用不合格网具实施非法捕捞、渔民无证捕捞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保障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分别向两家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两家机关加强配合并与其他机关协作,就上述问题开展整改,着力解决渔民民生问题。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检察建议中特别指出,“定置网捕捞并非法律完全禁止的捕捞方式……应引导需要实施定置网捕捞的渔民依法办理捕捞许可,避免渔民‘被动’实施非法捕捞行为”。

  座谈会上,两家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感谢并诚恳接受检察机关建议,称将结合自身职责对指出的问题加强整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临高海洋渔业生产秩序,确保临高海洋渔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参会人民监督员见证了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同时对检察建议的内容发表个人意见并督促行政机关加以落实。

  下一步,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继续跟进临高县渔业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情况,持续关注当地渔民民生问题,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在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原标题:海南省检二分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发挥监督职能规范海洋渔业生产秩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4/t20240411_651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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