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上海宝山区: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堵住监管漏洞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指出了我们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提出检察建议。”日前,某生鲜平台防损部总监来到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时说道。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甲供应链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将某生鲜平台总仓货物配送到上海各门店,近期发现总库发出的数量与门店收到的数量不一致,存在大量缺口,经查发现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存在将运输的水产品进行倒卖的情况。

  民警根据线索,抓获了甲供应链公司驾驶员郭某、收赃者郝某,并由此追查出乙供应链公司驾驶员罗某,并将罗某抓获归案。经侦查查明,郭某、罗某分别利用担任甲、乙供应链公司配送司机的职务便利,在将鲜活水产运送至某生鲜平台站点卸货时,采取不沥水或者少沥水的方式,少交付鲜活水产,截留部分虾、鱼等销赃于郝某。

  今年1月25日,宝山区检察院对郭某、罗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郝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12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走访案发现场、与相关公司防损部负责人会谈,检察官发现,对于案件的发生,甲、乙供应链公司和某生鲜平台都存在监管责任。甲、乙供应链公司在货物运输环节存在漏洞,在司机招录过程中未充分审核信息,缺乏对司机进行从业培训和法治宣传;某生鲜平台在经营管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货物在交付给甲、乙供应链公司承运过程中缺乏监管,未落实货仓铅封制度,公司员工在执行货物签收过程中未遵守相关制度,导致实际接收货物数量未达到应收标准,公司未及时对仓库发货量与门店收货量、销售额予以梳理、清点,导致犯罪行为持续长达6个月。

  2月5日,为切实防范违法犯罪滋生,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该院分别向上述三家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甲、乙供应链公司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人员招录过程中的筛查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意识;建议某生鲜平台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补强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意识,强化岗位职责监管,定期梳理货物收发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数据。

  甲、乙供应链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相应对策,及时作出整改。近日,某生鲜平台在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时,当面递交了回函,表示将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研究针对性整改举措,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工作制度。

  (原标题:驾驶员将运输的水产品倒卖 上海宝山: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堵住监管漏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pufzjc/202404/t20240409_6512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