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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学忠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靠企吃企、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刘学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学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学忠简历

刘学忠,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3月,任福建省旅游局计财处处长;

2005年10月,任福建省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处长;

2012年10月,任福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13年10月,任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任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被免去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4-03/1510048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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