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做实作风纪律“后评估” 严防巡察“灯下黑”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是否存在打着巡察的旗号办私事、干私活、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作风简单粗暴的情况?”在新乡高新区党工委2024年第一轮巡察反馈各项议程完成后,参会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党员干部手中多了一份《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调查问卷》,让大家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进行评价打分。
问卷内容涵盖了巡察组干部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保密纪律等9个方面37项具体内容,评价表以不记名形式填写,努力实现“画像”精准、评价中肯。
为进一步强化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高新区党工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巡后评估制度,制定出台《高新区党工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方法要求,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细化量分,做出具体评价,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是巡察机构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力抓手,是回答‘谁来监督巡察组’的具体实践。”党工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估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信访核实等形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考察了解巡察组现场巡察期间遵守六大纪律、工作作风情况,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对巡察组进行全面评估,报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事求是对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做出定性评价。
截至目前,高新区党工委2024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全部完成“巡后评估”工作,发放并收回测评表和调查问卷36份,开展个别谈话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条。
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探索完善后评估工作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常态化开展巡察后评估,坚决防止“灯下黑”,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813deb805e60451596317d21dca4ba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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