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保护秦岭不容懈怠 陕西检察机关提起两起行政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范锋艳 陈双昭)“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共同守护秦岭的生态环境。现在闭庭!”近日,随着法槌落下,由陕西省检察机关起诉的两起涉秦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顺利办结。

  2023年4月,检察机关发现某公司在陕西省蓝田县西气东输三线中段管道工程中,将洞渣(通常指的是在隧道或其他山洞类工程中开挖出来的石料废渣,在工程中属于必须废弃或抛弃的物体)堆放于该县张家坪村一组农用地上,不仅大面积占用农用地,而且侵占河道,堵塞秦岭峪口流水,严重危及河道行洪安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

  2023年5月,蓝田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询问相关行政机关,调取证据材料,最终查明了该县两家涉秦岭保护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随后,蓝田县检察院向两家行政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两家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尽快纠正对秦岭流峪河河道的不法侵占,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同时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进行处置,恢复土地原状。

  2023年7月,蓝田县检察院干警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现场洞渣未得到有效清理,仍在不断侵占农用地,外溢河道的面积还在扩大。2023年9月初,干警们再次到现场调查,发现仅有小部分洞渣被清运,大量堆放的洞渣仍在侵占农用地和河道,违法状态并未完全纠正,生态环境仍未得到修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为了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3年9月中旬,蓝田县检察院将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移送专门负责审查起诉涉秦岭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

  “动真格的诉讼让我们彻底重视起来,也成了我们整改的‘发令枪’。”案件移送后,两家行政机关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通过数月的不懈努力,洞渣被清运完毕,耕地恢复了,被阻流的秦岭流峪河河面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近日,蓝田县检察院、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指定管辖涉秦岭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人员,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群众代表前往现场查看整改情况。随后,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现场听证会。经听证员讨论、村民代表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支持检察机关作撤诉处理。

  经公开庭审,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决定,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原标题:以诉促改展现监督刚性 两家行政机关保护秦岭不力 陕西检察机关提起两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fjcdt/202403/t20240328_6504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