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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榕江:制发检察建议消除交通隐患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整改后,驾驶员能够提前预知道路变窄并及时采取措施。”近日,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驾驶员代表对一起道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看到曾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已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参与“回头看”的代表们很欣慰。

  “从高速公路出口通往‘村超’现场的中心大道途中有一路段,道路突然变窄,而且是快车道,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有些从外地来看‘村超’的游客因为不熟悉路况,加上车速较快,非常危险,甚至有车辆撞到了高铁桥墩上……”今年1月,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榕江县检察院反映了这样一条线索。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志愿者反映的路段前后都是“三车道”,为了避让高铁桥墩,道路在此突然收窄,但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该条道路是通往辖区多个乡镇的必经之路,特别是自2023年5月榕江“村超”走红以来,途经该地的车辆大幅增多,此路段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检察官认为,该路段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经了解,此处路段是由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管护,榕江县检察院遂拟向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随后,榕江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过程中,检察官介绍了该案调查核实的情况,并组织与会人员前往现场了解实况。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路段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应督促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职,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会后,该院向该县综合执法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该县综合执法局立即着手进行了整改。

  (原标题:通往“村超”的道路安全了 贵州榕江:制发检察建议消除交通隐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fjcdt/202403/t20240329_650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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