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系统施治推进以案促治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以案促治在“三不”一体推进中起着穿针引线、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工作实践中,要运用系统施治的理念,增强以案促治的系统性,使以案促治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加强以案促治整体规划。整体性是系统的重要特征,增强以案促治系统性首先应该从整体上进行规划。注重从政治上考量。以案促治要从政治高度看待和把握,办案开始即要由表及里、抽丝剥茧开展研判,透过“树木”看“森林”,聚焦审查调查对象政治问题,精准发现和审视发案单位或发案地区党的领导、监督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并将之作为以案促治首要解决的问题。注重从目标上统筹。以案促治,目标在治。必须把以案促治放到发案单位(地区)发展大局中统筹,根据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将预防腐败与促进改革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注重从整体上谋划。要将以案促治作为查办案件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以案促治的目标内容、重点措施、实施步骤、整改要求等进行整体规划,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协调推进。

  推动以案促治要素协同。以案促治包含剖析整改、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等各类治理载体和要素,要充分利用案件资源,辐射带动各类要素集聚融合,发挥协同效应。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开展“一案三剖析”,在纪检监察机关分析研判、发案单位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引导审查调查对象剖析政商关系问题、管理方面漏洞。根据梳理汇总问题,督促发案单位既聚焦具体问题抓实整改,又着眼长远规范相关制度。坚持警示教育与党性教育相统一。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督促相关地区、系统或相关领域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案中人”唤醒“同类人”。同时将党性教育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关怀相统一。对发案单位既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又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对轻微违纪者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更要树立干事创业导向,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引导发案单位向上向善,营造新气象、展现新形象。

  推动以案促治过程衔接。增强以案促治的系统性,要将应用过程思维精细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协同并进、相得益彰。推进破立并举。坚持“破”与“立”相结合、同部署,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着力点、切入口,在办案开始即统筹考虑前后半篇文章,坚持边查边改、边破边立,在案件查结时推进全面整治,坚持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强化教育、重塑生态一体推进。推进责任贯通。以案促治不仅是纪委监委的职责,更是党委的政治责任。党委要把以案促治作为管党治党的工作重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党委负责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带头制定和落实治理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要把推进以案促治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推进协调联动。问题整改必须层层压紧、环环相扣,上面的问题需要下面配合解决的就“上题下答”,下面的问题根子在上面的就“下题上答”,需要地方和部门相互之间联合会诊的就“同题共答”,前后照应、左右衔接,使查摆和解决问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进形成以案促治整体合力。

  做到以案促治效果集成。增强以案促治的系统性,最终要落实到以案促治的成效上来。必须完善以案促治的保障机制,推动实现“1+1>2”的治理成效。完善效果评查机制。从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明确评查具体内容,既提出原则要求,又列出负面清单,对以案促治效果进行精准评估,对整改要求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问责。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要将以案促治工作纳入对地区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成效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倒逼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责任到位,推动以案促治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扫黑除恶、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真正把以案促治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完善工作配套机制。以案促治对干部的能力是一个新考验。要坚持以评选树立导向,将以案促治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选的重要标准,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作为办案能手评选的重要标准,提升以案促治质量。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完善纪检监察培训课程,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列入干部业务培训课程,制定完善以案促改工作流程,推进工作更加规范化。

  (徐建中 作者系江西省萍乡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