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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 “检察蓝”守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有所忧,“检”有所应。在“3·15”来临之际,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监管力度,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链条,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检察监督+行政执法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白云鄂博检察

  

  近日,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多家药店药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药店的药品采购记录、处方药销售记录、药品存储环境、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多个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并督促药店负责人合规经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权益

  

  @开鲁检察

  

  近日,开鲁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权益系列行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良好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横幅、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引导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

  

  

  “检察蓝”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的保护合力,守好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

  

  

  

  

  

  海勃湾区检察院与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假羊肉”专项监督活动,主要针对辖区内主干街道客流量大经营火锅食材的商铺和部分火锅店销售肉类的价格、肉品品质、购进渠道、检疫票据、储藏条件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并向经营者详细了解春节期间行政机关是否对肉制品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活动过程中,检察人员通过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深化对肉类及肉制品安全质量的贯彻执行理念、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守法经营。此次专项活动发现部分火锅店肉类购进渠道票证不齐全、冷藏室内生熟混放、食品加工环境不符合标准等现象,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树立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检察院、开鲁县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3/t20240318_6353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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