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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监督 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加强食药安全领域检察监督,用实际行动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丰镇市检察院针对丰镇市区饭店及超市开展牛羊肉掺杂掺假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人员深入市区内饭店、冷鲜超市等场所,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要求索证索票,是否销售或使用鸭肉、复合肉、调理肉等假冒牛羊肉制品等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假牛羊肉、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现场查看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经营手续,及进购牛羊肉的索证索票、用以记录产品来源、流向等信息的肉类产品台账等材料,同时建议商家选择正规的供应商,购买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产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杭锦后旗检察院

  

  近日,杭锦后旗检察院围绕食品安全、检察护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等工作重点开展系列专项活动。

  

  

  

  

  

  检察人员重点走访调查了内蒙古培尧食品有限公司、荣记酿皮生产车间,并对其生产制作工序流程、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

  

  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余家职能部门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检察人员根据检察工作职能,为群众详细介绍了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法、途径,同时讲解如何辨别预防假冒伪劣产品,遇到问题如何解决,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社会氛围。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受邀与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公安局共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同时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

  

  

  

  

  

  检查组一行深入城区食品市场、农资市场、药店市场,重点围绕各类商户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进货来源、是否符合检验标准、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有无“三无食品”、是否虚假宣传、商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6家食品经营商户不同程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奶制品未按规定冷藏保存、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公示、未使用消毒柜和消毒筷机、生熟肉混放等问题;1家农资经销部未按规定对售卖的玉米种子进行备案;1家口腔门诊部灭菌器具不按规定使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将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漏补缺,规范管理辖区内经营商户,进一步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综合丰镇市检察院、杭锦后旗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3/t20240318_6354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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