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检会签轻刑快办机制 给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按下“加速键”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深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乌兰县检察院结合乌兰县刑事案件办理实际,牵头制定了《乌兰县人民检察院 乌兰县人民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3月21日上午,乌兰县检察院、乌兰县法院就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召开座谈会,乌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晓瑞、乌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青及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刑事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法检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表意见建议,围绕“简案”范围、受理流程、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展开讨论,并就合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依法快速办理达成了共识,共同会签了《乌兰县人民检察院 乌兰县人民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快速办理机制》的出台是落实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重大突破,对符合该机制要求的案件实现规范、高效、专业的办案目标,细化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将办案期限的缩短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节约司法资源方面的优势,大大提升了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
下一步,乌兰县检察院将以建立该工作机制为契机,结合全省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认真梳理和总结机制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全面优化刑事检察业务,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效,注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推进轻罪治理体系赋能平安建设、释放社会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57889.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