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检察: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成立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中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强化公益司法保护力量,守护中华白海豚、红树林、猕猴三大“国宝”,近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淇澳岛共同举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揭牌暨中华白海豚、红树林、猕猴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近年来,珠海检察机关坚持以公益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协作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等参与式、跟进式、融入式监督方式,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强化府检联动和社会参与,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该工作站是珠海检察机关联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的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是深入贯彻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服务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也是展示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平台。
为完善工作站相关配套机制,确保平台有效运行,珠海市检察院、香洲区检察院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共同签署了中华白海豚、红树林和猕猴保护协作机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的设立和保护协作机制的签订,将拓宽案源渠道、密切办案协作、促进协同共治,不仅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水平,而且通过实现中华白海豚、红树林和猕猴保护的“小目标”,逐步推动生物多样性源头治理的“大飞跃”,擦亮“绿美珠海”生态品牌。
拓宽案源渠道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设在自然保护区,检察人员应邀担任自然教育课程讲师、志愿者等,参与科普宣传、陪同导游、园区巡护等活动,便于直接快捷地接受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投诉和举报,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方式。
密切办案协作
针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情形,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调查核实、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实现法律监督和专业管护配合衔接。
促进协同共治
检察机关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开设宣传专栏、设置电子展板等方式,聚焦世界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展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机制、新成效,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鼓励社会公众参加中华白海豚、红树林和猕猴保护的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积极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接下来,珠海检察机关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将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平台,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线索互移、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人员互聘、联合培训、宣传联动等机制真正落地见效,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共同促进中华白海豚、红树林、猕猴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为打造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提供珠海实践样本。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3/t20240319_6356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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