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检察:突出“四抓四新”高质效履职,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珠海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突出抓好“专题调研+数字赋能+检察建议+协作机制”四项新举措,为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提供珠海实践样本。
01
抓“专题调研”找问题
全面掌握海洋保护“新情况”
为全面调查了解中华白海豚、红树林、猕猴、海草床等海洋生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珠海检察机关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走访座谈、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海洋生物保护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咨询保护管理机构、高校专家学者等方式,系统分析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新路径,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供珠海市委决策参考,做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促进海洋公益受损问题靶向治理。
02
抓“数字检察”挖线索
转型升级监督办案“新路径”
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的“革命”,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珠海是珠三角城市中海岛最多、海洋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沿海城市,仅依靠人工巡查、卷宗审查或走访调查等传统手段,难以全面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现象及变化情况。
为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珠海市检察院主动研发建设“珠海数字检察卫星遥感法律监督模型系统”,通过借助卫星遥感技术,为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装“慧眼”和“大脑”;通过行政机关提供的基础管理数据与不同时期卫星影像数据的叠加、比对、计算和分析,足不出户便可捕捉监督线索。目前,该系统已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4条,已推送192条,已核查45条,已立案6件。
03
抓“检察建议”提对策
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珠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功能,以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海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
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2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治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125个,查处海岛违法建设项目5个,收回海岛建设用地3.3万平方米,清理近岸海域非法养殖3处9700余亩,查扣涉渔“三无”船舶300多艘,清理违规渔具25万米,销毁“三无”船舶470艘。
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支持诉讼1件,获判决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65万余元。其中,斗门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虎跳门水道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04
抓“协作机制”聚合力
打造公益司法保护“新格局”
为进一步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珠海检察机关坚持以“我管”促“都管”,不断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强化府检联动和社会参与,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珠海市检察院与中山、江门检察机关联签《守护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的意见》,与粤桂琼三省十地检察机关联签《关于建立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的协议》,并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良性互动。
近期,联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珠海市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共同签署中华白海豚、红树林和猕猴保护协作意见,共同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3/t20240325_6371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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