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残疾母女的生活有了保障
丈夫被撞身亡,身患残疾的母女俩因案致贫,家庭陷入困境。日前,经贵州省余庆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对母女俩进行赔偿,残疾母女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2023年2月18日晚8时许,何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撞倒行人王某,造成王某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何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行人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何某仅向受害者王某支付了4万元丧葬费。
王某系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其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其劳动所得。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其残疾妻子吴某和智力残疾的女儿小王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2023年11月13日,检察官卢国涛按照余庆县检察院“检察官走基层”工作安排,来到该县大乌江镇凉风村走访,当地村委会向其反映了该案线索,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母女二人依法维权。
鉴于吴某、小王存在智力、言语、肢体等多重残疾,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经征求当事人本人及其亲属意见后,余庆县检察院决定受理该案。
为有效解决吴某、小王的临时生活困难和日常照料问题,2023年11月20日,该院组织当事人、镇村“两委”、吴某亲属等在吴某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并建议村委会指定监护人。
办案团队随后迅速走访当事人及其亲属了解其诉求,并与当地村居两委、附近寨邻、帮扶干部座谈了解情况,引导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家庭唯一劳动力已故,从起诉到得到赔偿款还有一段时间,余庆县检察院遂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仅用2天时间就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最大程度帮助残疾母女解决短期救急问题。
办案团队经调查得知,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在余庆县检察院引导和协助搜集证据后,2023年11月17日,吴某、小王的指定监护人向余庆县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21日,该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员出庭宣读该意见书。针对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检察官引导当事人收集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并对是否丧失劳动能力问题申请司法鉴定。
日前,余庆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某保险公司赔偿吴某、小王135万余元,为母女二人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3/t20240320_1605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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