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小区物业费偷偷进入私人腰包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童心怡)“你们办理了案子,又帮助我们堵塞了物业费管理的漏洞,还稳定了业主对我们的信心,维持了小区的正常管理……”3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在此次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经过整治,辖区小区违规代收物业费的现象没有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心也已经完全恢复。

  张某是临安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她违规使用个人账户收取物业费28万余元,其中21万余元被她用于个人投资和生活开支。2023年4月案发后,张某退赔物业公司6万余元,尚余15万余元资金未退赔。今年2月,经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物业公司其余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走访,发现该公司服务20余家业主单位,在征收物业费的过程中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违规代收钱款的行为。

  违规代收物业费现象仅是一家物业公司的问题吗?检察官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物业公司管理漏洞,走访了辖区多个社区,联合街道共同开展辖区物业资金收取与管理的社会调查,并通过“全域检察e站”小程序收集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超过40%的业主有向物业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超过1/3的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资金收取和管理上的安全隐患。

  “小区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末梢,确保物业费的资金安全不仅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期盼,也是检察机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2023年12月底,临安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物业服务资金安全座谈会,并向区物业管理协会发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协会引导物业公司填补行业管理漏洞,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3/t20240321_16062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