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督”“商”结合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近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与省纪委省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联合组织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供销社、省农业科学院召开2020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会商会议。此次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体现“督”和“商”的特点,并对如何加强班子成员监督进行了创新探索。
“近年来,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聚焦12个农业特色产业,强化农资保障和农产品产销对接,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但在贯彻落实供销社综合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决策部署上仍存在差距”。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向省供销社党组反馈了2020年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移交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上半年,省农业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得到巩固,但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较多,仍存在干部执行纪律规定不严等问题”。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向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反馈2021年上半年监督发现的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以此次半年会商为契机,进行了创新探索。会上,听取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分别提出意见建议。
“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我仍存在不足,尤其是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对工作存在重安排、轻部署等现象,下步将扎实抓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省水利厅班子成员在会上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
将政治生态研判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会商和班子成员述职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是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
“下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细化监督举措,有力督促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举措部署落地落实。”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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