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区:引入“外脑”把脉食品安全拓展线索来源
(记者张博 通讯员郭佳佳)“照度、色温、显色指数均符合使用标准。”近日,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覃勇到多家生鲜超市,对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改生鲜农产品违规使用“生鲜灯”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
今年1月,璧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生鲜灯”专项监督行动。该院邀请覃勇一起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走访,发现有商家在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而涉案摊铺使用的照明设施明显改变了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严重不符合规定。”走访中,覃勇提出专业意见。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15日,璧山区检察院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磋商会,建议其对辖区农贸市场商铺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情形依法处置,加大对农产品经营者巡查力度,强化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
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暨“生鲜灯”整治专题会,并下发通知对加强“生鲜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针对磋商函中反映的涉事经营主体,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360余户次,发放提醒告知书320余份,督促更换‘生鲜灯’210余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对1起不听劝阻执意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1月底,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整改情况,并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隐秘的角落”。
“借助‘外脑’,可以充分发挥志愿者专业优势,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璧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里介绍,近年来,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补强办案力量、专业知识等短板,该院跨领域聘请了多名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系统外人员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截至目前,该院收到志愿者移送线索13条,邀请志愿者参与线索核查、调查取证、整改效果“回头看”等办案环节27人次,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5条。
(原标题:叫停“生鲜灯” 重庆璧山:引入“外脑”把脉食品安全拓展线索来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3/t20240321_650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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