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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建立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区域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韦磊 通讯员熊明)为进一步提升粤桂两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工作成效,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广东、广西两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广东湛江召开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区域协作交流座谈会,并签署《关于粤桂两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文书流转机制,定期交换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跨水域外出活动信息,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建立合力监督机制,两地检察机关加强对辖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各环节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联手织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外出活动监管监督“网”,共同构建具有粤桂特色的执法司法一体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针对海上作业时间长、定位难、同步联系难的特点,两地创新探索建立委托管理机制,联动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监管。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跨水域作业期间,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探索通过农业农村(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的协作联系,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海(水)上轨迹等情况的远程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置。

  (原标题:粤桂建立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区域协作机制 织密社矫对象跨区域外出活动监管“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jsjc/202403/t20240317_649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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