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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以讲促学 推深做实纪律教育

发布时间:2024-03-24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了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结合现实来说,有些党员干部畏难怕难,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外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比如,在依法开展征迁过程中……”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尹杰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面向县直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宣讲。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青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依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教育载体,广泛宣传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各纪检监察室会同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以碰头会、协商会等形式进行集体学习,深入探讨修订前后不同以及案件办理适用情况,跟进补足自身业务知识短板。同时,县纪委抓住全县各单位先后开展春季培训班、乡镇三级干部会议的契机,组织部室负责人“上讲台”开展集中宣讲解读,先后赴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开展《条例》宣讲,重点围绕修订的意义、新增亮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截至目前,开展宣讲场次6次,受教育人次达340余人。

  “这次宣讲让我对党的纪律和自身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县税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总认为《条例》离我们日常工作很远,也从没想过潜心学习研究,但这次县纪委的同志结合本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使大家认识到要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为增强纪律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在授课前悉心搜寻各授课单位行业领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将案例讲授与观看警示教育片相结合生动开展宣讲。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系列集中宣讲警示活动,分专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力度,以严实作风抓好落实,确保教育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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