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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枣阳:识破“双簧戏”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2月7日,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皇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明军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连任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5个年头的田明军,为什么年近花甲却身陷囹圄?

  2020年6月,枣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田明军贪污村堰塘承包款、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线索后,按程序转交吴店镇纪委办理。

  吴店镇纪委先到皇村进行核查,第一天还算顺利,但第二天却发现村民们不配合了。经了解,原来镇纪委核查的事情被田明军得知,当天晚上,田明军就安排人给几户涉及危房改造补助款的村民送去了5000元至1.4万元不等的现金。

  问题线索多加上田明军在当地人脉关系熟络,给初核工作带来很大困扰。枣阳市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启动片区协作办案程序,将此案移交给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

  经过细致调查和相关证据的固定,第二纪检监察室发现田明军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立即按程序报批,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我记得有8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我想为村民做点好事,就以他们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资金,只有4万元,前几天我把钱都给他们了。”谈话时,审查调查人员问及危房改造事宜,田明军直接承认了违规套取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事情。

  “那为什么前几天才把钱给他们?”

  “之前挪用了。承包村里堰塘的吕某因为供水问题与村民发生矛盾,导致村民到镇政府上访。吕某称承包期间对堰塘进行维修、加固、硬化投资了十几万元,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拒不退还堰塘,也多次到镇政府上访。为了化解信访矛盾、收回堰塘,我们与吕某协商赔偿14万元给他,当时我拿出10万元,村里拿4万元。我拿的10万元中有4万元就是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田明军回答道。

  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款不入村里的账目,还自掏腰包垫付资金解决信访问题?审查调查人员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审查调查组仔细梳理村账目的同时,找到当时承包堰塘的吕某。起初,吕某和田明军的说法完全一致。

  审查调查人员再次仔细翻阅相关资料时,居然在村里与吕某签订的赔偿协议书中发现“借款本金”5.5万元和“借款利息”3万元两项内容,为什么会有借款?当协议摆在吕某面前时,他知道隐瞒不下去了。

  “因为供水问题我和村民闹过矛盾,担心村里不让我续包堰塘。2011年时,我私下找到田明军提出想继续承包堰塘,并将预交的五年承包款5.5万元交到田明军手中。当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留下字据。”吕某说。

  因村里无人过问堰塘重新发包的事,吕某以为田明军已经将事情完全处理好了。直到2015年的一天,村民因用水问题再次向上级反映堰塘用水的情况,田明军才告诉吕某,那5万余元自己花了,但是这笔钱算他私人借款,会连本带利偿还。但田明军却不打算自己掏这笔钱,他决定和吕某上演一出“双簧戏”。

  按计划,吕某去镇里上访,要求村里赔偿几年来他投资堰塘造成的损失,镇领导安排田明军来协调此事。吕某便和田明军假装讨价还价,以村里赔偿吕某14万元的结果达成协议。就这样,田明军贪污堰塘承包款的事情,通过这场“双簧戏”以赔偿的方式有了貌似合理的说法。

  当审查调查人员把所有证据摆在田明军面前时,他终于低下头。“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我自己用了,还以为找个借口说钱是村里开支用了,再把钱退给村民,纪委就不会查我了。”

  经查,2012年至2015年间,田明军累计以13户村民的名义使用虚假的危房改造资料进行申报,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6.26万元。

  自作聪明的田明军没能逃过党纪国法的惩处。同样,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违规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被全部收缴。

  (郭荔玲 张庆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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