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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温情回访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为一体推进“三不”,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对2020年度受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

  “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解心结。此次回访通过回访教育工作的“加法”,做回访对象思想上的“减法”。首先,通过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及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等进行“背对背”谈话,详细了解回访对象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结合其受处分原因、工作表现等综合分析研判后有的放矢开展回访工作。其次,与回访对象进行“面对面”谈话,听取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受到处分后对工作生活的影响及是否需要组织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等,及时对情绪低落的人员做好思想疏导,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解开思想症结,鼓励他们端正心态积极主动地融入工作。

  “一对一”与“点对点”相结合鼓干劲。回访人员在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谈话时,重点问及是否采取谈心谈话等工作措施来开展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经了解,本次市纪委监委机关回访涉及的20家单位,均确定了具体责任人“一对一”地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随时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变化、身体状况等情况。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发挥监督责任,督促困难人员所在单位发挥主体责任,对其进行“点对点”精准帮扶。

  “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相结合齐聚力。此次回访从横向来看,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模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沟通协调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及案件审理室统筹分析能力,通力合作推动回访工作高位部署安排。从纵向来看,形成“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建立关爱帮扶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适时提醒、督促,并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中存档备案,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参考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加注的回访意见,三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回访工作扎实有效。

  “两清单”和“两反馈”相结合提质效。此次回访建立“两清单两反馈”机制。即由案件审理室整理回访教育结果,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清单”。在正面清单中,体现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提醒单位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在负面清单中,体现思想负担较重者,提醒单位要重点跟踪教育。建立“两反馈”机制,即案件审理室将“两个清单”反馈给各监督检查室,连同回访教育资料存入廉政档案;监督检查室通过纪检监察组将“两个清单”反馈给各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及时关心帮助,促进回访教育提质增效。(朔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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