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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检察官“沉浸式”普法,播种“法治”种子!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静安检察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受邀参加“法治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暨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由市教委、市司法局指导,上海法治报社联合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工艺美院”)主办。

  

  “现在开庭!”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一场由静安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指导,工艺美院11位同学倾情演绎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因在学校食堂排队时发生口角,心有不甘的张毅(化名)将刀具刺向了同学腹部,致对方重伤……

  

  

  

  “我就想找个机会好好揍他一顿。”

  “你为什么要带刀?”

  

  

  

  

  

  

  “我当时看到在一楼走道上面有两个男生扭打在一起……”

  “现在进行法庭质证。”

  

  

  

  “被告人张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为了让普法更具针对性,未检办案团队根据在场学生的身心情况,量身定制了本次模拟法庭的剧本,活动前还远程指导排练。现场,“庭审”中的所有角色由学生扮演,“庭审”过程严谨又规范。

  

  “虽然这次模拟庭审只有半小时,但大家前期花了很多时间准备,只为让庭审的每个环节形象、逼真。这次经历,也让我们意识到,有时候犯罪只在一念之间!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参与庭审的同学对于这次“沉浸式”体验这样感慨道。

  

  

  “这是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改编的……”

  庭审结束后,未检办案团队负责人肖立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本次活动进行点评:模拟法庭中的故意伤害案是基层检察院在办案中最常遇到的,剧本真实还原了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情绪管理问题,以及同学们因日常相处中的小摩擦引发矛盾,最终因情绪控制不当引发违法犯罪,惋惜之余我们也要及时反思、复盘、总结。

  

  “正值青春期,希望同学们适当了解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学会自我接纳、调节,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选择极端方式处理问题,以免将校园中的语言不和等小矛盾演变成犯罪案件。”肖立检察官这样语重心长道。

  

  “与法同行,文明上网”

  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应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针对“互联网+”新业态伴生出来的黑灰产业链、网络水军等问题,积极加强普法宣传,避免学生启动犯罪“开关键”。

  

  点评结束后,肖立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与法同行 文明上网”为主题的法治安全课。她结合具体办案实践,从网络信息传播、网络盗窃、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网络性侵等五方面,讲述了不良信息侵蚀、个人信息泄露等多种网络犯罪形式,用真实鲜活的案例,提醒同学们远离各类互联网犯罪,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一颗种子的成长,离不开阳光的守护和照耀,播撒未成年人的“法治”种子,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共画保护同心圆。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路径,以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为支撑,精心推出学生喜闻乐见的“菜单式”普法课程,携手相关部门不断推动法治教育实践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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