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八小时外”监督更有深度
今年来,各地发生的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违纪违法案例引起广泛关注,从案例来看,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陷入不正之风,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大部分案件是在“八小时外”发生的,这些现象表明,我们在党员干部中弘扬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前置“八小时外”监督触角,打好预防针。开展干部监督不能做“事后诸葛亮”,要前置监督触角,提升监督效能。要落实好监督主体责任,要盯住工作之余的关键时期,守住党员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休闲圈”,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做到监督关口前置。同时,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作为廉政教育常态化重要内容,通过交心谈心、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自重、自省、自警的生活态度和作风,减少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拓宽“八小时外”监督渠道,织密体系网。开展干部监督不能纪检部门唱“独角戏”,理应要充分整合多种力量,共同唱响监督“大合唱”。建立多角度多维度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党员干部监督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要充分利用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更要定期组织纪检、公安、法检、信访、审计、人社等部门召开监督联席会议,协同合作共享信息,发挥监督力量,织密监督体系网。
拓展“八小时外”监督范围,点亮探照灯。监督要从党员干部的“工作圈”向“朋友圈”“社交圈”延伸,纪检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拉家常”“面对面”等方式向家属及周边的群众了解家庭情况、家风情况,力求全面,真实掌握干部情况,在了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紧盯“八小时外”并不是“管得宽”,而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厚爱,避免从小错酿成大错,促使监督形成一张无处不在的网,让党员干部越是在放松的时刻,越是绷紧遵守纪律之弦。
通讯员 王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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