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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被遗忘的土地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4-03-1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白大哥,你家的项目补偿款收到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有2400多元,多亏你们及时发现提醒,不然我还以为补偿款就这些了。”

  近日,元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那诺乡开展监督检查,并特意对之前存在土地补偿款未到账问题的猪街村扒地龙小组白某某进行了回访,得知问题已经得到顺利解决后,纪检监察干部也开心不已。

  2023年12月,该县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中,对因建设项目占用的那诺乡猪街村部分村民土地补偿款兑补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白某某家被征用的两块土地中,只有其中一块土地的补偿款到账,存在补偿款应补未补的问题。

  随即,纪检监察干部便主动联系了白某某,可白某某却表示自己家确实因项目建设被征用了两块土地,但其以为之前到账款项就是所有被征用土地的全额补偿款。

  为尽快查清问题原因,纪检监察干部找到了猪街村委会干部。

  “白某某的土地被征用了两块,为什么只兑补了一块的土地补偿款?”

  “建设项目时,我们的村办公司与企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约定被征用地的前三年先付一年半的租金,剩下一年半租金待项目建好后加上多占地面积补偿金额再兑补给农户,所以不是一次性全部兑补到位的。”

  “记账明细里显示剩余补偿款在2022年10月19日就已到账,一年多的时间里为什么没有兑到群众手里呢?”

  “这个问题我们确实也是现在才知道的,因为征用的土地多,涉及补偿的农户也多,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才导致补偿款没有兑补到位。”

  听完村干部的解释,纪检监察干部还深入项目指挥部,走访部分村民了解情况,并查阅土地流转协议、猪街村村办公司记账明细和账户流水,并没有发现村民土地补偿款被贪污挪用等问题。

  “因为工作上的失误,差点让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说明我们的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时刻将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这是很不应该的,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后,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要勇于面对错误,坚决纠正错误,维护好群众利益。(元江县纪委监委 崔林 李月樵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229/126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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