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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火塘调解”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兰坪县辖区内普米族群众人口集中,火塘是普米族人用于生火、取暖的地方,是人们团聚、交流、商议家事、族事的场所,是普米族“尊老爱幼”等文化的载体。近年来,兰坪县立足这一民族特色,将“枫桥经验”与“普米火塘文化”有机融合,在辖区建立普米火塘法庭,形成了适应地方环境,具有地方特色的“火塘调解”新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设立派出法庭党小组,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法庭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形式、多部门的协作联动。对发现的潜在纠纷,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未成诉讼的纠纷,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争取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截至2024年2月份,已基本实现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

  坚持调解优先,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便民、高效、低成本的独特优势。在接待当事人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聘请特邀调解员驻庭,开展火塘调解工作,2023年通过火塘调解,成功调处矛盾纠纷60起,取得良好的效果。采用“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网上调解平台,诉前调解120余起纠纷。此外还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等协助联动,处理了12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基本形成,各类调解组织协调联动频繁。

  坚持群众为主,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建设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等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步,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减少群众诉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依法客观公正处理好矛盾纠纷,注重公正与效率。同时,通过“两微一端”,巡回审理,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多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传播法治正能量。

  (兰坪县通甸镇党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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