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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观察】物业管理混乱问题何时休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费收支不透明、收费名目繁多……近年来,部分物业公司常常成为小区业主吐槽的对象,两者间的矛盾冲突屡见不鲜,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现象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挑战。

  

  钟瑾 绘

  问题一:服务缺位如何改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业主们对居家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

  最近,家住昆明市龙泉路某小区的刘女士一家遇到了烦心事。为获得充足阳光、通透视野,几年前,刘女士家购买了该小区顶楼的房子。几年下来,住得还算舒心。

  “去年八九月份,昆明连续下了很长时间的雨,我发现屋顶开始漏水,就打电话给物业。”刘女士说,物管人员察看后表示修缮需收取800元的维修费,刘女士当即同意。

  经过修缮,不仅问题未解决,漏雨面积还扩大了。刘女士询问详情后,对方表示需再出资800元进行维修。一段时间后,依然没有解决漏雨问题,最后物管人员告诉她解决不了了。

  刘女士遭遇的问题不是个案,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上升到肢体冲突、对簿公堂等。

  据昆明市民航路某小区居民反映,因物业管理方长期不作为,导致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私搭乱建等问题突出,引起业主不满。最近,记者进入该小区时发现,一名保安坐在小区大门的岗亭里低头玩手机,对进出大门的人视而不见;小区道路上随处停放着电动车;几处公共健身区与儿童游乐区的器材设施陈旧,部分器材已损坏。

  小区业主林女士表示,除了记者看到的情况,还存在其他服务管理不到位甚至缺位现象,如小区路灯形同虚设,到了晚上业主只能摸黑出行。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与业主意识提高和物业行业发展滞后有直接关系。”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墨绍山表示。他建议,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街道、行业专家对全市物业公司进行打分,定期公布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同时,加强社区党建引领,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设立党组织,鼓励“交叉任职”。要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共同做好社区治理工作。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重要行业,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物业管理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针对存在的问题,他们正努力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评定与管理、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达标考评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等,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品质的提升。同时,通过调研掌握行业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要求,为上级部门制定行业的规章制度献计献策。

  问题二:收费不透明如何厘清

  “我们小区物管在收取物业费和停车位租金过程中,存在变相捆绑现象。”提起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家住昆明市日新路某小区的张先生有些激动。

  据小区业主介绍,小区物业费与停车费分开支付,按月或按年支付均可,但不同的业主停车费收取标准不一,如对已交物业费的业主实施优惠,每月70元,一年740元(每年一次性缴清优惠100元);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则每月100元,一年1200元。

  对此,该小区物管人员表示,小区除已售车位外,还有200个停车位可以出租,但居民的车位需求约400个,远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所以才采取以上措施。

  因车位不足导致物管随意涨价的现象不少。家住昆明市北市区某小区的林女士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区门口原有一个公共区域,以往大家都可以停车,费用也合理,首小时5元,之后每小时1元,每天15元封顶。4年前,物业公司将该区域改建成停车场后,每日封顶费用涨到40元。对此,业主纷纷质疑物业的乱收费行为,但物业却表示,此地由开发商定价,物业无权调整。

  此外,不少小区还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物业管理费收支不透明等问题。如何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任重道远。

  对此,墨绍山认为,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根源是物业管理费收支不透明、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此,他建议,物业在收取相关费用时,要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并通过公示等方式,来减少业主的顾虑。此外,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在征收物业费前要经过充分调研并进行意见征求。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通过出台相应制度,对服务差、投诉多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对乱收费、随意涨价等行为进行惩处,督促物业公司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从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2023年5月1日,云南省正式实施《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对此,云南兴滇(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林表示:“该《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有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9类行为,随着《规定》的实施,相信对有效化解小区物管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可起到积极作用。”

  本刊记者 杨旭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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