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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防查改一体推进 深化涉酒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发后,公安厅各级党组织深化以案促改,多措并举从严加强民警、职工涉酒问题监督管理,有的总队及时制定了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和‘结对子’相互监督提醒办法,有的坚持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风险隐患排查,有的加强对社会关系复杂、交往应酬多等人员的重点提醒、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以民警、职工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强有力抓手,从严查处民警、职工涉酒违规违纪的问题,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隐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注重从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与厅党委共同发力,推动监督单位健全长效机制。

  压实主体责任。今年开年,公安厅党委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规吃喝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全员签订承诺书,厅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纪检、督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警自觉主动远离“酒局”“饭局”,坚决杜绝发生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年内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暨政治生态分析会,将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与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等挂钩,常态化开展“零违纪”创建活动,通过“十个一”措施,深入推进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精准执纪问责。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结合公安部涉酒禁令警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警规与党纪相适,执纪尺度不偏不倚,对存在酒驾醉驾、工作日饮酒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让警规“带电”,党纪“生威”。同时,坚持对涉酒问题“一案三查”,查清楚“和谁吃”“为什么吃”“谁买单”等问题,在追究组织者、参与者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2023年来,对涉酒问题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20人,责令2个总队向厅党委分别作书面检查和检讨,以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撼,倒逼纪律规定落实。

  强化警示教育。制发《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厅直相关单位人员违规宴请饮酒问题的通报》,对查处的公安厅机关民警涉酒违规违纪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高压信号,狠刹“舌尖上的歪风”。督促厅直各单位各级党组织针对通报曝光情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持续推动作风提升。

  “违规饮酒背后,既暴露出作风问题,也可能有腐败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公安实践,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吃喝及涉酒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切实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223/12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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