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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查诬双向发力让干部干事更有底气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心里的这块石头落地了。今后我也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日前,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在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某村召开,收到《澄清通知书》的村党支部书记祝某某激动地说道。

  此前,有群众实名举报祝某某在村级劳务用工上存在优亲厚友等问题。杜泽镇纪委通过调取证据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综合分析研判后,该镇纪委决定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祝某某澄清正名。

  为激发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衢江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清风激励”专项行动,制定澄清查诬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一体推进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

  攥指成拳、合力共为,才能打好澄清查诬“组合拳”。衢江区纪委监委建立澄清查诬定期会商机制,由委主要领导牵头,定期梳理拟澄清对象及涉嫌诬告陷害行为清单,集体会商提出认定意见。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加强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处置,推动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共同参与的打击诬告陷害专班,对诬告陷害行为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坚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

  为进一步扩大澄清查诬成果,衢江区纪委监委针对重复访、越级访等重点信访人员,在受理告知环节,发放《诬告陷害行为责任告知书》,让信访人直观了解诬告陷害后果,切实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一人两访”机制,既对澄清对象进行回访,又延伸回访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并注重与组织部门联动,及时将相关澄清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对因失实检举控告而受到不良影响的,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消除。

  2023年以来,衢江区纪委监委共为1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起5人,全区检举控告总量、重复举报量分别同比下降16.7%、53.8%。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2/t20240221_21698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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