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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公平正义!云南检察官热议电影《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图片来源于豆瓣)

  

  电影《第二十条》近期正在热映,影片中讲述的案件和剧情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而现实中,一线办案的检察人员会如何评价呢?让我们看看丽江检察院的检察人员都是怎么说的吧!

  

  

  (图片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

  

  生活中,大家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见义不为,无勇也”,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天理”;王永强案,缺乏构成防卫性质的关键证据,达不到“证据确凿”的标准,这是“国法”;现实生活中的张贵生和王永强,在突发情况下是否能准确分辨“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互殴”和“故意伤害”?这是“人情”。

  

  “证据呢?这达不到立案标准啊!”这是干了二十多年刑事检察工作的韩明检察官看到儿子被围殴后的第一反应,凡事讲究有理有据,大概是每个法律人的惯性。但作为一名检察官,办案仅仅讲究有理有据吗?是不是应该在有理有据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更深入地思考这句法条的立法原意、这个案件传递的价值导向、涵盖的法治精神?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都是我们法治长河中“问渠那得清如许”的“源头活水”。

  

  《第二十条》里,张贵生的女儿和韩明的儿子都是相信正义的青年一代。面对孩子的坚持,“我们到底是将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的手上?”这是一句反问,也是一种对法治社会的信仰。既然身着检察制服,我们就必将牢牢捍卫公平正义,不辜负孩子的期待和坚持,将一个更加鲜活温暖的法治世界,交到他们的手上。


——政治部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 韩静

  

  

  

  (图片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是电影“第二十条”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台词,这句话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也是在提醒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要慎重使用刑罚权,慎重使用司法权利。“法律是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非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关注小事,愿意在小事上花时间去找证据,去走法律程序,在小事上花的工夫,可以消弭那些潜在的大事,避免坏人在罪恶道路上越走越远,也避免好人被逼走到鱼死网破的地步。要坚定内心信念为每一个当事人做出准确的、透明的、公正的判决。


——第四检察部 杨玲芳

  

  

  

  (图片来源于豆瓣)

  

  正当防卫是公民在面临紧迫的不法侵害时进行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救济方法。2020年“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回应和实现了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期待,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止“谁闹谁有理”的错误说法。影片中的检察官顶住压力,对不法坚决说不,深刻阐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最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网络直播听证的方式陈述了正当防卫的认定事实及理由,向社会宣传了法律保护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同时也释明了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电影中展现了一批有正义感、有同理心的检察官形象。最终案件被定性为正当防卫离不开检察官的高效履职。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们的本职工作不仅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一名司法人员必须坚守的初心使命和必须遵循的法治理念。就如电影中所表达的,要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融合,还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曹婷

  

  

  

  (图片来源于豆瓣)

  

  每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一个个百姓的命运,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这些生命轨迹上的引导者和守护者。“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也提醒着每一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案件背后是无数的家庭,是责任和担当,更是对正义的坚守和追求。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更应该不断思考和学习,立足事实,永远拥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更严谨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案件,执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案件管理办公室 杨冬梅

  

  

  

  (图片来源于豆瓣)

  

  正如台词所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确的事情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影片中的检察官和现实中的我们这些检察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中都有很多相似之处,真实的反映了我们的生活底色。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作为检察人员,不能让法律成为冰冷的逻辑,要让法律真正的体现公平正义。只有司法有力度、有温度、明是非,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


——驻监狱检察室 丁建雄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2/t20240226_63146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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