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让流动党员在“娘家”“婆家”都有为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依托呼市、包头、大同等地流动党组织,主动对接服务各类能人,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党组织,引导他们回乡创业、振兴家乡,让在外人员“流”而有家、“流”而更有为。
摸清底数详情,实现“雁落有章”。进一步完善“组织部门分类建库、乡镇联络登记、基层党组织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为216名流动党员建立了动态信息库。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执行导则,在流动党员结对服务、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从“两委”党员干部、党小组长等群体中明确流动党员联络员,采取“1+1”或“1+N”的方式与流动党员服务结对,联络员落实“双报双联双领”措施。探索对流动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在参加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对流动党员进行量化积分,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创建平台载体,实现“雁归安家”。深入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不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服务工作。做优线下服务,在流动党员集聚地建设流动党员“外出务工临时党支部”,开展走访慰问,了解掌握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为流动党员提供子女入学、户籍转接、看病就医等服务,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流动党员心坎上。利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引导流动党员通过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融入当地,实现从“流入”向“融入”转变。
引导发挥作用,实现“雁过留声”。充分发挥流动党员见识广泛、信息灵通、资源丰富等特点,鼓励流动党员在外主动亮明身份,主动融入流出地组织,积极引导在外流动党员发挥建设他乡、服务老乡、反哺家乡等作用,为更多人寻找致富门路,当好致富信息“引导员”、农副产品“推销员”和招商引资“宣传员”。目前,先后有20多名在外流动党员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回村任职,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又一股“红色力量”。(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张清赵鹏飞)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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