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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房山区政府工作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佟刚传达了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对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勇于担当作为。对因先行先试、敢闯敢拼出现失误的真容错、敢纠错;对“躺平”不作为的要及时约谈提醒,构成违纪的要从严处理。把铤而走险、想干坏事的人手脚捆住,让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人放开手脚。二要破除思想误区。决不能以害怕被问责为由推脱工作,更不能因被问责过,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遇到难啃的骨头就绕道走;决不能奉行“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更不能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明哲保身;决不能把请示作为甩责的“护身符”,更不能滥用请示报告制度,大事小事不敢拍板,层层上交问题矛盾。三要强化整改落实。容错纠错不能只容不纠,要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尽量控制和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要充分评估风险, 并根据预测结论对可能引发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决策风险降至最小,让大家切实感受到鼓励担当作为、保护创新干部的积极氛围。

   据了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的主体责任;严格了容错程序,对启动容错认定程序、提出容错申请、宣布送达处理决定等程序要求作出规定;完善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纠错整改监督、预防提醒、协作配合等5项制度;细化了适用容错的19个重点事项,为落实好容错纠错有关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文/陶磊 闫媛媛 责编/孔镇)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402/t20240222_83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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