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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回眸・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全国青年文明号:晋江市检察第一检察部青春不负“检察蓝”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泉州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福建省人民检察系统打击洗钱犯罪有功集体”等荣誉。团队中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福建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他们用正义与邪恶较量,用真情编织法治梦想,用青春为检察事业注脚,用奋斗向人民百姓作答。他们精准执法、用心办案,在刑检岗位上留下了厚重的成绩单。

  

能办大要案 敢啃硬骨头

  

  2020年8月,晋江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某、林某某等73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张某某为实施诈骗犯罪,在网络上违法搭设资金大盘,伪装成正规投资平台,并注册公司、筹建窝点,成立诈骗团队,招募业务员通过微信、QQ等聊天交友软件找寻被害人,和被害人建立感情,诱使被害人投入资金。这是一起典型的“杀猪盘”诈骗案件,被害人达110多人,涉案金额逾2000万元。

  

  

  

  法庭上,第一检察部的办案团队有理有据,应对自如,并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制教育,不少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7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公诉席上的处变不惊来自于庭前的充足准备。此前,办案团队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积极参与案件研讨,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夯实证据基础,并对法律适用问题及时作出解释反馈。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叠起来比人还高的65册卷宗,承办检察官毫不畏难,全面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梳理出800多页的审查报告,以穿透式审查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总是发挥爱拼敢赢的“晋江精神”,选择最接近客观事实、最接近真相的路,争取把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2020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案件达6000多件,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基层院前列,办理的案件先后获评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案例”等典型案(事)例。

  

民生无小事 小案不小办

  

  2021年10月,陈某因精神出现异常,误以为过路车辆意图伤害自己,便持石头砸毁路过的车辆,造成5部车辆受损。经法医鉴定,陈某为限制责任能力人。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寻衅滋事案件。可是,在走访陈某的母亲和邻居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家境困难,长期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

  

  

  

  “如果一诉了之,不仅矛盾没有化解,而且嫌疑人释放后很可能再次违法犯罪,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承办检察官觉得自己“还能多做些什么”。于是,她与当地残联、精神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在征得陈某监护人同意后,将陈某安排到精神医疗机构接受工作治疗,让其通过劳动赚取薪酬,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解开了被害人的心结。

  

  之后,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该案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陈某的精神状态、工作表现、赔偿谅解情况等向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被害人等进行详细介绍。最终,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过该案,晋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雅芳发现,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残疾人实施轻罪案件的治理存在空白地带,便推动成立“涉案精神残疾人轻罪治理”专项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并于2023年4月联合市卫健部门、残联建立涉案精神残疾人就业帮扶机制,一方面推动实施轻罪的精神残疾人通过就业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促进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企业共同行动,帮助涉案精神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改善精神状况,降低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风险。

  

  

  

  目前,专项工作组已对5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该机制,促成2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并对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专项工作组的研究成果入选“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并获评三等奖。

  

  小案虽小,却关乎大民生。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理情相融 司法有温度

  

  2020年重阳节之际,曾因涉嫌轻微犯罪并被晋江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吴某等7人,又回到他们当时参加社会服务的青鸟世嘉康复医院,帮助医院的老人们打扫房间卫生、洗衣服、修建指甲,还为老人带来了无糖食品、日常生活用品。

  

  吴某等7人是晋江市检察院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的适用对象。2018年4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原公诉科)在全国率先探索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动员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犯罪嫌疑人到助老助残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从事助孤、养老、助残等服务,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评估,督促犯罪嫌疑人行动上认罪认罚,引导他们改恶向善,争取从宽处理。

  

  

  

  “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司法办案绝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法理情相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在晋江市检察院有一句戏言:第一检察部所在的8楼是“永不熄灯的8楼”。由于案件量大,责任心重,加班就成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们的常态。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8楼的灯总会此起彼伏地亮起,成为院内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一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所爱即所干,不安现状,把毕生热爱和激情投入到检察事业中,让青春之花在检察一线绽放。”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雅芳表示。

  

  

  

来源:晋江检察微信号 福建政法委清朗天空微信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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