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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蓝马甲”到“红马甲”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022年7月,我因寻衅滋事被关押在看守所,穿上了令我羞愧的“蓝马甲”。当时,家人的放弃、“朋友”的背叛、对未来的迷惘,都让我自暴自弃。直到遇见河南省长葛市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赵彩燕,我的命运才悄悄发生了改变。

  初见赵彩燕检察官时,我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觉得自己够意思、讲义气,是她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给我讲法律,讲行为后果,才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深深地为此感到懊悔。

  2022年8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我的表现,对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8个月。考验期内,赵彩燕检察官和社工帮教老师,通过心理沙盘、心理量表和绘画等方式对我开展个体心理辅导,深入了解我的内心想法,结合我的性格和特长帮我谋划以后的人生方向,教我如何与父母有效沟通、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我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还带我参加公益活动和各种传统教育讲座。这几个月里,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跟学校完全不一样的知识。在老师们的指导下,我越来越自信,内心越来越有力量,我和父母的关系也从剑拔弩张逐渐变得其乐融融。慢慢地,我对自己的未来重新燃起了希望。根据社工老师的建议,在父母的支持下,我重新回到了学校,选择了最适合我的计算机专业。2023年4月,我顺利通过考验期,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束了,但我与检察官和社工老师的联系没有断。受他们的感染,我对公益事业越来越感兴趣,也想为社会做些什么。

  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机会很快就来了。2023年暑假期间,我接到检察官的电话:“我记得你写调查表格的时候,爱好那一栏写的是‘播音’。今年暑期我们计划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活动,想邀请你当普法志愿者,可以吗?”“邀请我,真的吗?我非常愿意去!”我激动地答应了。

  “你好,我是一名普法宣传志愿者,你知道哪些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吗……”我穿上了标志着志愿者的“红马甲”,在广场、书店等场所为弟弟妹妹们普及法律知识,希望他们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像我一样犯错误。

  从“蓝马甲”到“红马甲”,我完成了从违法者到普法者的蜕变,对未来也越来越有希望和信心了。

  小辉(化名) 刘立新 周瑞华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2/t20240222_1596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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