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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家庭法治教育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个人出生后最早接触的环境是家庭,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家庭。家庭中长辈的思想、品德、观念、言行作风都会对其未成年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理,家长的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未成年人对法律的理解和法治观念的形成。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数据统计,仅就抢劫犯罪来说,约60%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在15岁左右,正值青春期;约51%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来自单亲家庭,监护条件不佳。再结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历年所办案件来看,几乎所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有的家长对孩子宠溺过度,导致家庭教育无效;有的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放任不管;有的家庭内部矛盾尖锐,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在笔者看来,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埋藏于家庭,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产生行为偏差的源头。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有效途径就在于将问题家庭导回正轨。

  一、问题家庭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剖析

  (一)问题家庭往往缺乏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必需的父母之爱及儿童对父母的感情依恋。相关心理学研究认为,人生来就处于一种不合群状态,婴儿以完全的自我中心来感应外在世界,其行为只为实现本能欲望。人的成长需要通过教化来消除这种不合群状态,使其完成社会化。在这个过程中,儿童的天然监护人、父母双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儿童对父母产生信任和感情依恋,就能对父母产生认同感,并把父母的人格特点内化到自己的人格中去。反之,如果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爱,无法对父母加以认同,就不能在成年人榜样的影响下形成健全人格和成熟行为方式,未来很可能发展出犯罪倾向。而根据我们的社会经验,即便父母关系不佳或父母一方不全,但只要家长对子女有足够的关心、支持以及适度合理的监护,子女就大概率不会走上犯罪道路。

  (二)家长文化程度不高、对孩子粗暴管教的家庭,未成年人更易发生问题行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家长一般法律意识淡薄,权益受侵害时不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权,面对纠纷习惯以暴力或妥协寻求“私了”,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很难从家长那里获得法治教育。此外,在诸多不当教育方法中,以溺爱、忽视、粗暴惩罚、相互矛盾的教育最为典型。溺爱剥夺了儿童的独立性,影响儿童形成健全人格;在家长忽视中长大的儿童充满不安全感,很难信任他人并与其建立良好关系;长期的粗暴惩罚不但会让儿童习得以暴力解决问题,还会加剧他们与家长的对立,而且打骂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容易因缺乏自尊而选择破罐破摔;家长之间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相互矛盾,会让子女在道德观、价值观上产生混乱,无所适从。

  (三)父母不良行为会对子女成长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家长自身如果不遵纪守法,沾染恶习甚至作奸犯科,轻则被子女看不起,导致家庭教育缺位,重则成为子女效仿的对象。现实中很多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行为是习得的,从父母亲人那里习得的情况尤其多见。对不良行为的效仿主要发生于亲密关系、家庭环境中,肇始于儿童期的问题行为一般很难矫正。

  (四)问题家庭的家长往往对子女缺乏必要的监护。在监护制度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仅是一种血缘关系,更是一种法律关系。监护人既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8条列举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沉迷网络,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等;第29条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加强管教”。试想,如果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上述行为长期缺乏教育监管,任由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法治教育工作

  在前文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应如何开展对未成年人家长的法治教育,避免问题家庭出现,或者尽最大可能消除问题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思路。

  (一)拓展家庭法治教育的“宽度”。检察机关应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走进更多家庭,通过检校合作,利用家长会给学生家长开办法治讲座,既普及法律知识也能增强家长监管意愿。检察人员可以通过现场讲授、视频讲授、发放家庭法治教育材料等方式,让家长在关注孩子日常表现的同时受到法治教育,进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更加注重行为规范,以榜样形象引导孩子向善去恶。例如,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通过在家长会上播放、在微信群内发布“力姐”法治动漫视频,实现了对辖区中小学学生家长亲职教育的全覆盖,取得良好效果。

  (二)提高家庭法治教育的“精度”。检察机关应针对具体办理的个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精准法治教育。2020年,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启动“临界预防、分级处置”试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相应的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实现对症教育、真诚感化、精准挽救,将罪错未成年人从歧途中拉回正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龙华区检察院已完成11批次“临界预防、分级处置”工作,对72组家庭开展精准法治教育和亲职教育,发出督促监护令88份(包括对被害未成年人家长的督促监护)。

  (三)延伸家庭法治教育的“深度”。检察机关应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如检察开放日、家庭法治教育问答游戏、模拟法庭审判体验等。改善亲子关系,增进家庭和谐,对解决家庭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在很多问题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往往缺少共同活动时间、共同话题和互动交流平台,沟通不畅导致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紧张,家庭环境和氛围不利于家庭法治教育开展。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力量提供亲子活动机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有利于营造家庭成员相互欣赏、共同学习、理性沟通的良好氛围,助力形成淳朴务实、讲求法治的家风家教,为开展家庭法治教育培育适宜土壤。2021年以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与团区委、妇联、社工组织等联合开展5期亲职教育活动,受到家长好评。

  (四)维系家庭法治教育的“长度”。成长不是一夕之功,教育是一项长期事业,家庭法治教育也应立足长远,不能期待靠几次专项行动就一劳永逸。实践中,检察机关推动开展家庭法治教育应做到长效化、常态化,并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将法治进校园工作延伸到每一个未成年人家庭,联合社会力量持续做好家长亲职教育,让法治的种子在更多家庭深深扎根。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2/t20240222_6442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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