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敖汉旗:“三融三联”聚合力 绘就生态同心圆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检察院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紧密结合敖汉旗“生态立旗”地域特点,把党建与公益诉讼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出“三融三联”生态保护新模式,力求在思想融合、责任融合、创新融合中谋求发展。
为走好融合党建、联合发展的路子,2022年3月,该院联合敖汉旗委组织部、内蒙古敖汉干部学院打造了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筑牢思想之基。基地吸引来自系统内外63支团队、1760人参观学习,为建立“区域红色党建同心圆”奠定了良好基础。该院实行党建主体责任与生态检察责任一体承担,建立“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实行公益诉讼工作党组汇报制度,通过点评、督促等方式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诉讼线索提供和志愿者服务之中,目前已拥有公益诉讼志愿者1100名。
以责任担当融合为突破,该院在强化党员“双重责任”上下功夫,联合旗委组织部、法院、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在敖汉旗的三十二连山,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功能修复基地,实现“红色底蕴”和“蓝色队建”相结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发展。其中,督促保护“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督促保护宋杖子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旗工商联共同建立的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协作机制被全国工商联评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以创新服务融合为动力,该院建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加强与毗邻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两年来,该院努力建设区域生态治理合作圈,先后与通辽市奈曼旗,辽宁省北票市、朝阳县,赤峰市翁牛特旗、喀喇沁旗等检察机关,签订9份生态检察建设协议,建立5个“手拉手融合党建群”,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崔友 张彬)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2/t20240223_644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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